劳动协议未获批准,因为它没有定义分期付款金额
级劳工法院第八分庭驳回了伊塔乌纳 (MG) 一名家政工人针对不批准与她所照顾的老年妇女签署的法外协议的决定提出的上诉。据专家小组称,协议有效性的正式要求没有得到满足,例如商定的分期付款价值的细目。 再生产 复制劳动协议未获批准,因为它没有定义分期付款金额 该家庭佣工于 2007 年 12 月受聘,2017 年 1 月,在合同仍然有效的情况下,她与临时馆长和老妇的孩子签署了协议,付清了截至目前的所有劳务分期付款,确雷亚尔分 40 次分期付款,每次 500 雷亚尔),包括加班费、夜间奖金、带薪休息、假期和与该期间相关的 FGTS 以及其他部分他们宣称,截至该日,他们的工资和第 13 份工资已全额支付。 该协议已提交劳动法院批准,但一审法院和第三区地区劳动法院驳回了该请求。根据之前的实例法外协议的批准,并不及购买批量短信服务在当前的过程中庆祝协议的假设。合同规定,在非规定期限内全额支付分期工资,但根据合同终止后的协议,旨在支付遣散费。 此外,根据 TRT 的说法,《CLT》第 477 条规定的每期分配金额缺乏区别,因此无法衡量社会保障缴款的应付金额以及社会保障缴款的规律性等。分期付款本身。 在复审上诉中,该员工辩称,处理该问题的 CLT 条款明确规定了在劳动法院批准法外协议的可能性,而不受 TRT 施加的限制。他还坚称,不存在欺诈企图、扭曲协议或出于雇主目的,而是“可靠、平衡的协议,相互让步,没有任何弃权”。 报告员多拉·玛丽亚·达科斯塔部长解释说,尽管没有证据表明存在模拟行动或扭曲交易制度,但 TRT 明确规定,所有法律要求均未得到满足,尤其是分配给每个交易的金额细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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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 CLT 的要求分期付款。 报告员指出的另一点是,劳工改革现在明确规定法官有权决定是否批准法外协议,因此拒绝请求必须得到充分证实,本案中就出现了这种情况。这个决定是一致的。 来自 TST 新闻办公室的信息。对他来说,STF的决定是正确的,因为“允许不成比例且不合理地影响公司组织自由的干预措施不符合巴西宪法价值观”。 卡尔达斯指出,既定的论点可以应用于其他类别,但公司仍然必须对雇佣关系的尝试保持谨慎:“雇佣关系造成的经济后果对公司来说可能是毁灭性的,特别是当它在没有标准的情况下执行这种关系时取代其员工。传统员工受 CLT 管辖,由服务提供商通过法人实体收取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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