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报状态期间为社会采取的特殊措施
在 月 日颁布的第 / 号皇家法令(以下简称“RDL”)中,关于解决 COVID- 的经济和社会影响的非常紧急措施(编辑 Segismundo Álvarez 在此进行了分析),指出他们同意根据我们在紧急状态下商定的其余决定,还针对公司和其他 私人法律实体采取了一系列特殊措施(尽管我将重点关注第一个)。 首先,规定,尽管公司章程没有规定,但在警报持续期间,公司治理和行政机构的会议可以通过 视频会议的方式举行。此外,只要得到主席或相应机构至少两名成员的同意,这些机构的协议可以通过 书面表决而无需召开会议。 同样,双方同意根据《资本公司法》(以下简称“LSC”)第 条规定,公司行政机构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三个月内准备 账目年度报告,在警报状态结束之前,提交其他类型的文件(例如管理报告)均无效。一旦结束, 该期限将从指示的警报状态结束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另外三个月 。公证人 在需要时可以通过 实时远程通讯的方式介入 上述会议,出席会议并制作会议记录 ,以保证其职能的履行。 如果公司的管理机构碰巧已经准备好账目,则根据《会计准则》第 条,有义务对账目进行审计的公司的 审计期限 , 自审计之日起再延长两个月。报警状态结束。 负责批准公司年度账目的普通股东大会必须在每个财政年度的前六个月内召开, 自行政部门制定年度账目的期限结束后,将有另外三个月的时 多米尼加共和国电报数据库 间根据 RDL 的规定,批准它们。就此而言,如果上述股东大会的召集是在警报状态之前发布的,并且会议召开日期是在声明本身之后,则 可以经股东大会同意修改上述召集。行政机构,并且新的日期和时间必须提前 小时在网站或官方国家公报(对于那些没有网站的公司)公布, 否则将被撤销,在这种情况下,警报状态结束后一个月内将再次调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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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规定, 出于法律或法定原因有权脱离 公司 的合伙人 在警报状态结束之前不能行使该权利。 对于在警报状态期间退出的合作社成员, 其缴款的退还期限 将 延长至 警报状态结束后六个月。 同样,双方同意,即使 公司 法定 期限在警报状态期间到期,其 在指定警报情况结束两个月后才会完全解散。 同样,如果在警报状态之前或期间,公司面临法律或法定解散原因, 则召开股东大会以同意解散的期限或旨在避免解散的协议将被暂停。 ,直至报警状态结束。完成上述规定后,还规定,如果解散原因发生在警戒状态期间,管理人 不对该期间所承担的社会债务承担责任。 具体到 上市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召开期限仍约定较长,可以 在今年的前十个月内召开。董事会可以在会议召集中规定,成员可以通过远程信息处理方式参加会议并远程投票,也可以在国家领土上的任何地方举行会议,即使章程中没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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